一、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全力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二、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 长:王国仁、丁刚毅
成 员:薛静锋、奚英伦、孟春、史继筠
三、基本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7.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若有两门不及格课程记录且已全部考核通过,成绩排名(可含有效支持加分)须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8.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推荐方式
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获得推免资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
(一)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推荐
1.专业综合排序
符合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首先按照该方式进行推免。在选拔推荐时,把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50%以内。最终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的评定方法见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数据来源于睿信书院)。
2.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加分
支持加分上限为3分,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进行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1)有意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或热爱且有意愿攻读兵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领域研究生的学生,可申请对应类别的支持加分。申请志愿支教、工程硕博专项、“国优计划”和相关学科领域支持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
(2)未能按专业综合排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等特殊专长,可申请对应类别的支持加分。申请文艺特长支持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
支持加分细则由教务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兵器特区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分别制定,严格执行。
学生获得支持加分后,学院将支持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若综合排名不低于在学院选拔中按专业综合排序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最低综合排名,则支持加分为有效加分,学生可获得推免资格,否则为无效加分,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通过支持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二)专项计划推免
该方式适用于“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以下简称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推免生。该类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将补偿计划名额分配给相应学院,学院推荐学生,并根据学生志愿及补偿名额,将确定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同等条件下,按照学生在专业的相对综合排名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推荐名额作废,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须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汇总后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工作安排
1.召开推免政策宣讲会
时间:9月18日中午12:30
地点:中心教学楼211室
2.提交申报材料
9月19日下午2点前,拟申请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的推免生提交申报材料。打印表(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及电子版报至辅导员处。
9月21日下午2点前,拟申请支持加分的学生提交申报材料。打印表(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及电子版报至辅导员处。
史老师:15810752513
地点:中心教学楼14层1414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1. 学校推荐工作咨询部门
教务部
电子邮箱:yangpw@bit.edu.cn
电话:010-81382699 / 68918198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良乡东路7号院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邮编:102488
2. 学校接收工作咨询部门
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yjszb@bit.edu.cn
电话:010-689122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3. 学校推荐接收申诉举报部门
纪检监察机构
电话:010-689180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良乡东路7号院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东区文萃楼A栋706室
邮编:102488
4. 学院推荐工作咨询人员
孟老师
电子邮箱:mengch@bit.edu.cn
电话:010-689148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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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1
5. 学院接收工作咨询人员
赵老师
电子邮箱:zhaoxj@bit.edu.cn
电话:010-689147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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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1
6. 学院推荐接收申诉举报联系人
奚老师
电子邮箱:xiyinglun@bit.edu.cn
电话:010-689128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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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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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